2008年1月24日星期四

炒人要用莫須有?

每逢年尾,公司又要度住炒人, 因為唔想俾花紅掛!

但堂堂大公司都要用"莫須有"的理由去炒人! 真過份!

其實那位同事做了一些唔屬於自己本份的工作之後, 但那同事出於自發性去幫自己組的, HR部門立即俾警告信,之後用3個主管(1位係直屬上司,2位係部主管)來將那同事炒咗, 只不過那同事的職位是SMALL POTATO而已, 何需要用咁多主管來炒個卒仔呢?

自從呢件事發生之後, 很多人都認為再留係呢間公司都冇用, 隨時都會俾秦檜以12道金牌叫你返去被炒.

小妹覺得人才是用來重用,而唔係用來炒, 炒咗人之後, 又要重新再訓練過, 既浪費時間同金錢,更損失同事對公司的歸屬感,真係一舉三失----- 失金錢, 失時間, 兼失人才.


未發生呢件事前,已有2位小組的經理辭職去做政府工, 看來花紅出了之後, 更多人都會密謀轉工, 到時掀起流失熱潮囉!

1 則留言:

ms M 說...

小妹﹕ 祝你新年快樂﹐身體健康呀~~~~~